- 【48812】这宗海上货品运输合同纠纷案审理显示才智裁判
来源:bob鲍勃体育下载 发布时间:2024-06-30 16:13:29
一宗指示提单交货的海上货品运输合同纠纷案,被告我国台湾地区某海运股份公司不服一审判定,提起上诉、再审,二审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近期裁决驳回其再审请求。这宗历时四年之久的海上货品运输合同纠纷案总算尘埃落定。
2016年1月,湖南某工贸有限公司向土耳其某公司出售一批价值305553.27美元的货品,约好货品从我国蛇口港海运至希腊比雷埃夫斯港,成交方法为FOB。随后,湖南某工贸有限公司经过深圳某世界货运署理有限公司向我国台湾地区某海运股份公司订舱,我国台湾地区某海运股份公司签发了以湖南某工贸有限公司为托运人的已装船指示提单,并将该提单交给给深圳某世界货运署理有限公司。
货品抵达目的港后,我国台湾地区某海运股份公司在未经托运人背书,且无其他根据证明提货人合法获得涉案正本提单的景象下,将货品交给别人,给湖南某工贸有限公司形成经济丢失。
2017年5月,湖南某工贸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向被告我国台湾地区某海运股份公司追偿货品丢失。
此案再审驳回之所以引起业界谈论纷纷,底子原因是承运人对指示提单交货是否有检查背书的职责?据了解,指示提单交货货品运输合同纠纷向来在业界争议非常大。在世界交易中FOB价下一般订舱的货代公司往往是买方指定的。此刻货代企业在实践中往往存在两层署理的状况,或许会引起其把正本提单直接交给给买方,而没有交给给卖方。
这宗货品运输合同纠纷案中,湖南某工贸有限公司与土耳其某公司缔结的买卖合同成交方法为FOB,根据该方法,海运区段由买方土耳其某公司担任。货代公司收到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没交给卖家,而是直接交给了买家,买家直接凭提单向承运人提货,使得卖方堕入钱货两空的地步。怎么裁决,着实检测承办法官的专业水准和才智。但是,三级法院的裁决,足够体现了承办法官的司法才智。
据主审法官程生祥介绍,根据法律规则,指示提单正常流通给收货人时要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能够以为背书是托运人对收货人的职责。一起还规则,提单是承运人依照指示人的指示交给货品的确保,既然是承运人的“确保”就能够以为是承运人的职责,作为指示提单联系的另一方,指示人是否指示即托运人是否背书便是托运人的权力。
2017年10月,合议庭针对承运人在交给货品时,应当审慎检查提货人持有的提单是不是满意《海商法》关于提单背书转让的规则的问题作出判定,确定我国台湾地区某海运股份公司向提货人的放货行为违反了海上货品运输合同约好和指示提单应经托运人背书转让的法律规则,应当承当违约职责。
与此一起,针对业界的谈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海商法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天然生成介绍:海上货品运输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或经过署理)在承认订舱、签发提单等行为完成后,海上货品运输合同的存在现已是客观现实,即便提单现已流通出去,也不影响这个现实的存在。指示提单下承运人交给货品,根据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是依照指示人的指示交给货品,这是承运人据以交给货品的确保。广州海事法院在本案的一审判定中,较好地将法条逻辑与国情、法理相结合,根据海商法规则,清晰确定了承运人指示提单下检查提单转让背书的职责和职责,得到了广东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支撑。本案与我国海事司法的许多司法解释以及其他优异判定相同,显示了保护公平正义、合理平衡交易和航运利益的海事司法价值判别。(更多新闻资讯,请重视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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